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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江苏、安徽、福建、河南、湖北、湖南“十五五”规划,如何向氢能发力?

发布时间:2026-06-05 来源: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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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31省份“十五五”规划已全部发布!

此前我们盘点了

北京、河北等七省涉及氢能的内容

今天带来第二批:

上海江苏安徽

福建河南湖北、湖南

详情如下:





上海


十一、加快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3.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


统筹考虑能源安全、绿色、经济多目标要求,以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为核心,以油气体系转型升级为突破,以市场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加快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


3.1深入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动传统能源升级,实施一批煤电“先立后改”项目和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打造4个千万千瓦级绿电基地。推动海上、陆上光伏开发,力争光伏总装机规模突破千万千瓦。推进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力争风电总装机规模突破千万千瓦。积极争取增量水电资源,确保市外水电总供应能力突破千万千瓦。加快推动“蒙电入沪”项目落地,新建千万千瓦级市外风电、光伏基地。有序推进坚强电网建设,实施一批输变电工程。加强智能电网和虚拟电厂建设,推动中长时储能规模化应用。


3.2加快油气供应体系转型升级。完善天然气设施网源布局,推进主干管网北部成环,强化“7+1”多气源供应格局,积极争取东海气入沪,适时推进上海LNG站线扩建。优化成品油设施布局,完善南北互济油品供应体系。适度超前布局绿色氢基燃料示范。


3.3推进能源市场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运行,持续推动电力现货、中长期、辅助服务市场健全完善,加强与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衔接,加快构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市场机制。依托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推进油气贸易人民币结算。加大绿电多元化供给,构建多维度绿电交易机制,完善绿电交易收益分配机制。


十四、全力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上海


1.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


全面实施碳排放双控制度,推进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1.1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全面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和考核评价政策制度,建立全市碳排放预算管理体系。持续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有力有效管控“两高”项目,推动重点单位节能降碳管理,建立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常态化监测预警机制。健全绿色低碳专业服务体系,发挥绿色低碳供应链联盟组织作用,支持链主企业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推动协同减碳。建立健全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完善上海产品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加快开展产品碳标识认证应用,推动绿色低碳标准规则国际衔接互认。


1.2推进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推动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合理控制发电用煤,推进非发电用煤消费总量控制,实现煤炭和石油消费在2030年前达峰。加快推进“光伏+”专项工程和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积极争取新增外来清洁能源供应,到2030年力争可再生能源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到40%左右,新增清洁能源电量覆盖全社会新增用电量。大力推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推动吴泾、高桥等重点地区整体转型。加大绿色低碳技术在数据中心等领域应用力度,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实施制冷能效提升行动。加快建设零碳园区和绿色工厂。


江苏


第五十章 建设新型能源体系


第一节 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


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加快推进以海上风电为重点的风能资源高效利用,打造千万千瓦级大型海上风电基地,适时启动深远海风电项目,规范发展陆上风电。因地制宜布局陆上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有序开展非自然人户用光伏整村连片规模化开发,推动建筑光伏一体化,推进海上光伏规模化、立体式开发,加快风光同场海上光伏项目建设。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氢能、生物质能,推进千万千瓦级核电和绿色氢氨醇基地建设,推动氢能先进技术装备落地应用、基础设施高水平建设、综合利用效能提升和产业规范有序布局,探索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发展应用,支持具备条件的园区开展冷能综合利用。推动能源消费绿色化低碳化,提高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鼓励实行新上项目可再生能源消费承诺制。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1.75亿千瓦以上。


第五十一章 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第二节 大力践行绿色生产


加快绿色低碳前沿技术研发推广应用。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聚焦清洁低碳能源、零碳工业、生物固碳等重点领域,攻克一批绿色低碳关键核心技术。支持在低碳技术迭代、零碳能源革新、负碳技术应用等领域,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围绕氢能、新型储能、生物基替代、零碳供热等前沿领域,推进先进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加速绿色技术应用场景创新。提升常州、盐城新能源产业竞争力。


安徽


第五章  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


新兴产业创新行动


新能源及绿色低碳。加快突破高效光伏电池片、下一代电池等新领域。推动钠离子电池和液流电池等性能提升及规模化应用,规范提升动力锂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发展机械储能。推动风光储氢氨醇一体化,加强生物质能源化、资源化应用。发展节能产品和技术,推进环保装备、环境监测仪器数智化。


未来产业培育壮大工程


氢能和核聚变能。推进高效低成本电解水制氢、氢纯化与分离、储氢装备、氢燃料电池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商业化应用。拓展交通、电力、工业等领域氢能应用,构建制储运加用全产业链。推进核聚变研发工程化进程,突破核聚变芯部加料等关键工程技术,开发大型超导磁体、超高真空腔室、偏滤器、氦制冷机等装备,推动聚变技术二次开发应用,加快构建能源装置装备、关键部件、基础材料、运行维护全产业链。


第六十八章  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


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统筹布局风电和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鼓励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多元化利用,支持绿色氢氨醇和生物航煤发展。协同完善新能源资源开发与调节能力及配套电网,有序推进已纳规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鼓励发展虚拟电厂,加快构建坚强智能骨干电网。力争“十五五”末实现年度新增清洁能源电量覆盖绝大部分全社会新增用电量。


夯实化石能源安全保供基础。抓好煤炭稳产稳供,有序推进煤炭深部资源开发,畅通省外煤炭供应渠道,保持省内煤炭产能基本稳定在1.3亿吨/年左右。统筹电力保供和系统调节需求,有序布局一批支撑性电源项目。建设能源重要输配枢纽,合理布局跨省区灵活互济电网工程,加强与长三角及周边省份电网互联。扩大主要气源供应,有序引入进口液化天然气、省外煤层气等。因地制宜发展生物天然气。持续完善油气管网基础设施,加快国家主干管道和县域天然气管网建设。


福建


第五章 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第二节 因地制宜培育发展未来产业


新型电池:支持新型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燃料电池研发,保持国际领先。推动燃料电池热电联供系统、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等应用研究。发展高安全先进电化学储能技术与构网型先进储能系统。


绿色氢能:发展推广氢氨转化技术体系,支持电解槽、质子交换膜等关键核心材料以及氢能发动机等设备研发及产业化。深化可再生能源制氢及衍生化学品、海水原位制氢及氢能掺烧研究,探索加氢站建设。


第四十四章 打造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保障网


第一节 强化能源供给保障能力


构建多元融合、协调发展能源供应体系,强化能源可靠供应能力。推动电力供应韧性更强、结构更优。积极安全有序建设沿海核电基地,合理布局清洁高效煤电等项目,协同推进海上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发展,有序推动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优化系统调节设施建设,到2030年力争全省电力总装机达1.4亿千瓦以上,力争年度新增清洁能源电量覆盖全社会新增用电量。打造省内“四纵四横”电网主干网架,将西部单回500千伏电网结构升级为双回路。加快智能电网和微电网建设,强化供电保障和综合承载能力。提升省间电网灵活互济能力。增强天然气储运能力。保障天然气持续安全稳定供应。推进LNG接收站及外输管道、闽浙和闽粤省际联通工程以及省内管网互联互通项目建设,打造安全、高效、畅通的天然气管网体系。到2030年LNG接收站年接收能力达1580万吨,天然气管网长度达2550公里。健全煤炭产供储销体系。稳定我省煤炭生产能力,加强与重点产煤省份和大型煤企合作,保障煤源供应。有序推动煤炭储备设施建设。


第五十九章 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


第一节 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


坚持政府约束和市场引导相结合,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于2030年前实现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落实地方碳考核有关要求,压实碳排放目标落实责任。建立健全行业碳排放管控机制,落实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管理要求,协同推进产能治理和碳排放双控。建立健全企业碳排放管理制度,完善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制度。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评价机制,将碳排放评价有关要求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新建和改扩建高耗能高排放工业项目实施碳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构建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加快制修订产品碳足迹核算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推进全国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推广碳账户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和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夯实福建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数据基础,积极参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高质量推进国家碳计量中心(福建)建设,开展碳计量科研与技术攻关,不断完善碳排放核算制度体系。


第二节 深化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增效


完成国家下达的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任务。以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为重点,深入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开展源头低碳减排行动,有力有效管控“两高”项目,实施非化石能源先进示范、先进电网和储能示范等项目,支持节能降碳先进设备推广应用。开展过程降耗提质行动,通过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和节能降碳改造示范项目,加快落后产能淘汰和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创新应用,开展绿色照明行动、推广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开展末端固碳增效行动,推进实施全流程规模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CCUS)示范等项目。健全重点领域能效诊断机制,深入实施能效标识和能效“领跑者”制度,加快节能降碳标准更新升级。


第三节 分类施策推进低碳零碳试点


加快碳达峰试点建设,建立国家级试点引领、省级试点扩面的梯次推进机制,支持南平市、莆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进一步加快省级碳达峰试点城市、园区、公共机构建设。系统推进零碳工厂和园区建设,探索完善零碳园区建设体系,支持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同翔高新城等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开展一批零碳外贸出口型园区、零碳高载能型园区、零碳数字产业园建设。加快推进园区用能结构转型,因地制宜发展清洁电力直接供应模式。稳步推进湄洲岛“近零碳岛屿”、平潭零碳国际旅游岛建设。


河南省


第十篇 强化系统集成 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第三十三章 建设新型能源体系


第三节 强化能源科技创新


加大能源科技攻关力度,加快研发大容量高安全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等新一代高性能储能技术,以氢能重卡整车制造带动催化剂和质子交换膜等关键技术攻关,推动新型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技术研究,加快高精度新能源功率预测等源网荷储协同控制技术突破,开展氢氨醇等绿色燃料示范应用,建设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暖温带)。培育壮大能源科技装备产业,加快建设信阳、洛阳风电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打造新型储能产业集群。推动郑汴洛濮氢走廊、郑州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一廊一群”建设。拓展能源大数据应用,推进能源设施和管理数字化智能化,积极发展能源数据经济。


湖北省


第十一章 推动基础设施联网提质 夯实高质量发展硬支撑


第二节 构建新型能源体系


全面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统筹推进“内增、外引、强网、增储、惠民”,建立以可再生能源为增量供应主体、化石能源为兜底保障、新型电力系统为关键支撑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新型能源体系,打造长江中游大型清洁能源基地、全国重要电力调蓄中心和全国天然气管网核心枢纽。


一、提升风光水火多元可靠供给能力


健全多能互补供给格局,确保能源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实施新能源倍增行动,加快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新能源基地建设,以就地就近消纳为主推动风光发电资源高效利用,有序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8000万千瓦。因地制宜推动生物质能、地热能多元利用。加强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布局,积极发展绿电制氢、绿色氢氨醇,协同推进武汉、黄石、潜江国家氢能区域试点,打造全国重要的氢能枢纽基地。提高水电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快姚家平、淋溪河等水电站建设,推进葛洲坝等水电站扩机增容,深化中小水电绿色改造,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达到70%。实施新一代煤电升级行动,有序建设一批支撑性电源,优化存量机组结构,加快现役煤电机组改造升级,推动煤电向支撑性调节性电源转型。



湖南省


第七篇  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夯实高质量发展支撑


第二十八章  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

坚持内优外引,挖潜巩固传统能源,积极发展新型能源,解决能源开发利用“够不够”“贵不贵”“绿不绿”等问题,构建湖南特色新型能源体系。

第一节  提升能源供给保障能力

优化布局能源基础设施,打造承西启东、连南接北的区域能源交换枢纽,提升湖南在全国能源体系中的地位和能级。充分发挥煤电兜底保障和支撑调节作用,新建一批大容量高参数清洁煤电,加快老旧低效机组更新迭代。挖掘高坝大库发电调节潜力,支持水电改造扩容,优化水电站运行调度管理。推动外电入湘基础设施建设,谋划新增直流交流入湘通道。加强数智化坚强电网和微电网建设,推动电网协调发展,打造区域电力交换枢纽。强化化石能源兜底保障,提升煤炭集储输运水平,积极引入优质低价气源,打造管输天然气湖南枢纽。推动能源绿色低碳高效开发利用,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发展新能源,加强农光、林光、渔光互补项目集约化利用,推进风电、光伏升级改造,积极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探索发展地热能,有序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沼气发电,推进垃圾焚烧发电,拓宽氢能应用场景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网、江苏省人民政府网、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福建省人民政府网、河南省人民政府网、湖北省人民政府网、湖南省人民政府网)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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