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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 | 13省市“十五五”氢能路线图全览

发布时间:2026-06-05 来源: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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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31省份“十五五”规划已全部发布!

此前我们已陆续盘点了

北京、河北、上海、江苏等14个省份
今天带来剩余省份的氢能相关内容

详情如下:





陕西


第二篇  加快建设具有陕西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固本兴新培育竞争新优势


第五章 做强做优现代能源产业集群


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坚持火新互济、建调结合、集分并举,完善以煤电为支撑的转换利用体系,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稳妥有序实施关中煤电机组关停或转备,推进新一代煤电转型升级,优先在陕北开展新型低碳电厂应用推广,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和电源战略北移。因地制宜发展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加快建设陕北黄土高原光伏发电基地,推进关中地区低风速风电开发和渭北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支持陕南发展林光互补、茶光互补等“光伏+”模式。以榆林、西安等为重点加快布局形成氢能相关产业集群,打造氢能“制储输加用”全产业链条,降低制氢成本,拓展氢能应用场景。有序发展抽水蓄能和锂电池、全钒液流、压缩空气等新型储能,推动“新能源+储能”协同发展。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12亿千瓦,省内自用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达到60%左右。


推动能化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统筹把握碳达峰目标要求和化工产业转型发展趋势,稳妥有序推进榆林煤制油气战略基地、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建设。以技术创新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原料化利用,巩固提升石油炼化、煤化工产业技术优势、规模优势。积极推进煤化工产业链延伸,积极发展煤基特种燃料、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等,推动煤制芳烃、合成气直接制低碳烯烃产业化突破,提高煤炭作为化工原料的综合利用效能。推动煤化工与可再生能源、绿氢、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耦合创新发展,提升绿色化低碳化发展水平。促进油气产业链向炼化一体化精深加工转型,推动基础化工产品向精细化工材料、终端应用产品延伸,建设全国一流高端化工新材料产业基地。


第十八章 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第二节 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地区及高速公路服务场站充电网络,推动公共充电设施升级,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大功率充电设施。建立便捷高效加氢网络,新建、改扩建一批加氢站。优化全省石油天然气长输管网布局,完善关中周边、陕南区域等地区天然气管网体系,加强省属管网与国家管网连接,构建干支互通、纵贯南北、横跨东西的“三环四纵五横”天然气管输骨干网络。


第五十八章 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


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统筹做好能耗强度下降工作。建立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市(区)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和管理机制,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建立生态系统碳汇核算体系,摸清森林、草原、湿地、耕地等碳汇本底,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高质量参与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


推动重点领域降碳。落实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部署,重点控制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推动实现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加快非化石能源替代,推动能源消费绿色化低碳化,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深入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强化能源效率管理,实施制冷能效提升行动,推广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机制。加快产业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零碳园区。推进榆林、西咸新区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加强源头把关,严格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有力有效管控“两高”项目,严格落实国家新(改、扩)建“两高”工业项目碳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政策要求。


甘肃


第四篇 打造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 推动能源强省建设


第十章 建成国家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区

扩量提质大力发展新能源,加强“源网荷储制”协同布局,以规模化开发为核心持续增强新能源供给,以供需体制改革为突破促进新能源高效利用,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增强装备制造核心竞争力。


第二节 拓宽绿电消纳路径

推进实施“新能源+”行动,开发“绿电+”应用场景,积极引导现代高载能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向资源富集地区有序转移,加强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和本地高比例消纳协同,着力推动“西电西用”。加强绿氢“制储输运用”一体化发展布局,在酒泉、张掖、庆阳等地建设一批新能源直供、离网运行、绿电交易等多种模式的绿电制氢项目,积极探索绿氢合成氨、绿色甲醇、氢储能、氢燃料电池等新型业态,拓展氢能在化工、冶金、交通、能源等领域应用,打造河西“绿氢走廊”。大力推广“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用能模式。建成庆阳“东数西算”绿电聚合项目。


第三节 壮大新能源装备产业

加快推动风电、光伏、光热、氢能、储能装备上下游全产业链提质升级。引育大兆瓦发电机、变流器等风电装备核心产业,推动风机全产业链本地化自主生产。加快开展新型光伏电池及组件、新一代光伏逆变器及系统集成设备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扩大光热装备制造生产规模,构建光伏光热制造全产业链。围绕上游原材料及零部件、中游电池及储能系统、下游终端应用等领域,引导新型储能装备制造产业向金昌、酒泉、兰州新区等地集中布局,带动储能核心装备制造、系统集成、智能运维全产业链升级。在酒泉、张掖、庆阳等地引进落地电解槽、氢燃料电池、催化剂等氢能上下游产业。推动新能源新型固废综合利用,布局老旧风电光伏设备、废旧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实现废弃物循环再利用。到2030年,新能源及装备制造产值超2000亿元。


第五十三章 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


第二节 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着力提升可再生能源安全可靠替代能力,加快推进新增用电量由新增清洁能源电量覆盖。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在保障安全稳定供应前提下,逐步减少煤炭消费占比,实施散煤替代,推动实现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巩固拓展风光电优势,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地热能,推动氢能、生物质能替代化石燃料。推进能源梯级利用和余热余压回收利用。全面加强能源需求侧管理,提高终端电气化水平,有效支撑能源消费绿色低碳化。


青海


第十一章  基本建成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


第一节  推进新型能源基地建设


坚持风光水火气氢储多元化协调发展,统筹就地消纳和外送,巩固新能源装机和发电量占比“双主体”地位,为全国降碳减排、保障能源安全作出更大贡献。科学开发光伏、风电等新能源,推进柴达木沙漠基地(格尔木东)和海南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推进光热发电技术运用,打造光热产业集群。推动黄河上游水风光一体化发展,开工建设茨哈峡、尔多水电站,适时推进龙羊峡、公伯峡等水电站增容扩机。实施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建成格尔木2×660MW火电机组。优化提升电源质量,建设新型储能等调节性电源,完善储能调峰体系。到2030年,全省电源装机容量达1.65亿千瓦,清洁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80%以上。


宁夏


第四章  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集群


第三节 提质扩量清洁能源产业


强化清洁能源开发利用需求牵引,推动装备制造协同发展,推进技术和产品迭代升级,壮大清洁能源产业集群。优化光伏制造产能结构,推进钙钛矿等新一代光伏电池技术应用。发展锂离子电池等新型储能制造,加快构建材料生产、电芯制造、系统集成、循环利用产业链。积极培育新型电解槽、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制造。发展风电电机、风机减速器等关键装备,提升风电机组整机制造能力。


第十三章  推进新能源高效协同发展


第二节 推动新能源可靠替代


坚持电与非电并重,推动新能源从单一电力消纳向多能综合利用转变,推进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加快绿电园区建设,提升现代煤化工、硅基、铝锰、大数据算力、钢铁、水泥等重点产业绿电占比。拓展新能源非电利用途径,推动新能源制氢规模化发展,促进绿氢向绿氨、绿色甲醇延伸,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新能源供热。


第五十七章  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


第三节 推进重点领域低碳转型


深入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和控煤减煤,加快推进新增用电量由新增清洁能源电量覆盖,推动实现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完成经国家审核衔接后确定的目标。推行绿色规划建设方式,加强既有建筑和市政设施节能降碳改造,促进超低能耗和装配式建筑规模化发展,实施制冷能效提升和绿色照明行动。加快热力系统绿色低碳转型,因地制宜开展余热资源利用和非化石能源供热,有序推进供热计量改造和按热量收费。推动交通动力低碳替代,加快货运、公共领域电动化,提高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重和新能源汽车运输比重,完善充(换)电站、加氢(醇)站等设施网络。健全重点领域能效诊断机制,深入实施能效标识和能效“领跑者”制度。完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特别是极端天气能力。


新疆


第二篇 加快建设全国能源资源的战略保障基地构建特色优势现代化产业体系


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完善氢能“制一储一运一加一用”全产业链生态体系,支持开展规模化绿电制氢,推动绿色氢氨醇一体化发展,探索绿氢氨醇长距离储运设施(绿氢管道)布局建设,适度超前加快加氢站布局,有序开展氢能技术创新与多元化产业应用示范。加快超洁净煤炭煤电开发利用,构建零碳煤基能源体系。稳步推进天然气分离氦气建设。布局建设合成生物学功能型平台,推动合成生物领域前沿技术创新应用。


四川


第八章  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


第二节  加快培育未来产业


聚焦第六代移动通信(6G)、量子科技、元宇宙、前沿生物、脑科学与脑机接口、氢能和可控核聚变、超高速轨道交通、深地科学等未来产业领域,加快突破前沿关键核心技术,建设一批未来产业孵化器和特色园区,提升新技术熟化、转移和工程化放大能力,畅通创新策源和转化应用链条。


氢能和可控核聚变。着力攻克电解水、光解水及副产氢等关键技术装备,开展固态、深冷高压、低温液态、有机液体等储运装备研制,推动氢燃料电池、氢能重卡、氢能轨道交通等产品研发。深入实施核聚变加速突破行动,加快建设聚变堆涉核关键技术综合研发平台等重大项目,开展氚氚燃烧、聚变材料等研制,推动磁约束、惯性约束核聚变技术双线突破。


第二十八章  建设新型能源体系


第四节  发展能源新业态新模式


加快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探究氢能制储输用发展路径,探索氢氨醇一体化发展。构建虚拟电厂管理服务体系,推动虚拟电厂市场化、规模化发展。稳步推进绿电直连。促进人工智能专业大模型在电网、发电、煤炭、油气等行业深度应用。


重庆


第八章 开拓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新赛道


第一节 发展壮大新兴产业


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行动,加速迭代“前沿技术研发—应用场景测试—规模化量产”机制,推动智能绿色能源装备、智联电动车等加速成长为新兴支柱产业,在生物医药、智慧医疗装备等领域培育壮大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聚焦风、光、水、氢、储、核及新型电力系统等,巩固风电、水电及输变电装备等领域优势,建设一流的智能绿色能源装备产业集群。


新兴产业重点产品


智能绿色能源装备。发展大型风电机组及超大型风轮叶片、抽水蓄能水轮机组、逆推式机械炉排炉、电解水制氢装备、特高压智能变压器等产品,加快布局直流输电换流阀和控制保护、源网荷储协同控制等新兴产品。


第二节 前瞻布局未来产业


未来产业新赛道


生物制造。加大生物育种、液相育种芯片、生物合成新食品原料和添加剂、生物基材料、生物航煤等产品研发力度,拓展生物质气化、农林生物质发电和生物制氢沼气发电、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的能源化利用等场景。


氢能及新型储能。围绕“制、储、运、加、用”全产业链,重点发展氢气提纯设备、高压气态储运设备、高功率燃料电池系统及核心零部件等产品,推动氢燃料电池车规模化应用,探索可再生能源制氢与液态、固态储氢,推动超级电容储能、飞轮储能等技术应用。


贵州


第五章 推动新能源产业做强做优引领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


第一节 巩固提升新型综合能源产业集群


合理规划新能源发展布局,推进新能源规模化集成创新,推动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新能源项目建设,加强分布式能源就地开发利用,积极探索低风速发电,推动“人工智能+新能源”典型场景应用。有序推进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绿电直连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布局发展氢能,加强氢能“制储运加用”全链条发展。坚持“源网荷储”一体化,推动虚拟电厂发展,深入挖掘负荷侧调节资源。完善电力中长期和现货市场交易,推动区域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加快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及气源上载通道布局建设,推动毕水兴煤层气产业化基地、遵义页岩气示范区增储上产,打造织金、盘州等煤层气重点建产区和黔北、黔东南页岩气重点建产区,提高非常规天然气自给率。统筹天然气调峰储备能力集中布局建设,推动建设习水—遵义、黔东南州等一批储气调峰站,提升天然气保供能力。到2030年,原煤产量达2.2亿吨,储煤基地静态储备能力达500万吨,可供调出能力达3500万吨左右,电力装机规模达1.4亿千瓦,新能源装机规模突破6500万千瓦、占发电总装机容量比重达45%以上,非常规天然气年产量达30亿立方米,储气能力不低于3亿立方米,新型综合能源产业集群产值达5000亿元。


第四十四章 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碳达峰


第一节 健全碳排放制度体系


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落实国家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制定市(州)级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建立省市两级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落实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新建和改扩建高耗能高排放工业项目实施碳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稳步实施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探索建立全省重点碳排放企业碳账户,核算企业碳排放信息数据。构建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有序推动节约能源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条例等修订,推动可再生能源、氢能、工业绿色低碳发展等相关领域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到2030年,基本完善全省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成覆盖范围广、数据质量高的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实现产品碳足迹应用场景广泛拓展。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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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第十一章  培育壮大主导支柱产业


第二节  发展壮大清洁能源产业


加快清洁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有序推动金沙江上游、澜沧江上游、藏东南(玉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建设,积极落实“西电东送”战略,建成藏东南至粤港澳大湾区±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推进澜沧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建设国家清洁能源基地。有力有序有效推进雅下水电工程项目建设,配套推进近区新能源资源开发,布局发展上下游产业。建设那曲河江达水电站。依托重大水电工程和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培育水电、风电、光热、储能以及输变电等装备制造业和后端服务产业,推进零碳园区建设。积极探索“清洁能源+特色产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推进能源科技创新和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引导清洁能源与制氢制氧、绿色算力、绿色矿业等清洁载能产业协同布局,促进能源资源就地转化利用。到2030年,建成清洁能源电力装机6000万千瓦左右,力争年度新增清洁能源电量覆盖全社会新增用电量。


广东


第六章  完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强化支撑引领作用


第三节  建设新型能源体系


构建安全可靠的能源供应体系。坚持风光水核等多能并举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高效推进太平岭核电、陆丰核电、廉江核电等项目建设,积极布局新一代核电推动核电“建设一批、开工一批、纳规一批”连续滚动开发推动海上风电规范有序建设,打造广东海上风电基地,推进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海洋油气融合发展,探索海上风电制氢氨醇积极推动分布式光伏多领域融合开发,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氢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清洁能源,加强分布式能源等新能源就近开发利用。强化化石能源安全兜底保障。建设一批支撑性调节性新一代煤电。加强调节性电源建设,科学布局抽水蓄能,大力发展新型储能。到2030年,省内电源装机规模超过3.3亿千瓦其中非化石能源电力装机占比超过55%。加快建设现代化智能电网,推动主干电网提质升级,优化配电网建设布局,强化源网荷储柔性互动。扩大“西电东送”清洁能源规模,新建藏粤直流、青粤直流等跨省区输电通道,实施与海南、湖南等周边省电力互济工程。优化油气管网布局,强化油气管网互联互通.


建设绿色低碳的能源消费体系。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进煤电改造升级,统筹存量和新建煤电机组探索开展生物质掺烧、绿氨掺烧、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大力推动能源消费方式变革,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提高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推动能源消费绿色化低碳化。推动能源供需协同模式创新,加强算电碳协同发展,强化电动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积极发展虚拟电厂推动“新能源+灵活可调节负荷”等供用能协同发展,探索绿电直连。加强民生用能服务保障,完善城乡能源基础设施,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改造,推动建成“大功率一张网”,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持续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不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


第十三章  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广东样板


第四节  加快发展方式全面绿色转型


建设绿色低碳产业高地。加快发展绿色能源、绿色先进制造、绿色服务等绿色低碳产业,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绿色低碳产业集群。推动深远海风电、氢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未来绿色低碳产业核心技术装备研发,创建绿色低碳领域重大创新平台,完善绿色技术全链条转移转化机制。积极探索绿电直连、虚拟电厂等模式创新,建设零碳工厂和园区,推进各类园区低碳化零碳化改造,有序推动符合要求的高载能产业向可再生能源资源富集区域转移。积极拓展“储能+绿电”、海上光伏、海上综合能源岛绿色氢氨醇、智能网联等创新融合应用场景。


广西


第三十三章  构建多元能源保障体系


第一节  提升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水平


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坚持风光水核多能并举、源网荷储协同发展。更大规模平稳发展陆上风电和陆上光伏,加快建设北部湾海上风电基地,有序推动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推进支撑性调节性清洁煤电建设。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推动主要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发展。稳妥发展新型储能,加快智能电网和微电网建设。有序发展生物质能源,推动绿色氢氨醇规模化利用。加快海上油气和陆上页岩气等资源勘探开发,引导煤炭油气合理增储上产。大力推动跨省跨区域电力互济通道建设,积极参与跨境能源合作。完善城乡能源基础设施。


第二节  推进能源创新和治理


大力推进能源科技创新应用。引导能源与现代产业体系协同发展,培育壮大风电、光伏、能源新材料、氢能、核能、综合能源服务等能源产业集群。推进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纳。提高行业准入、监管、安全等治理能力,提升行业数字化管理水平。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


海南


第十一章  前瞻布局“四新”未来产业


第二节  推动氢能一体化发展


提升氢能产业创新发展能力,持续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系统推进关键产品和重大技术攻关、中试转化、工程化应用。因地制宜拓展清洁低碳氢源,积极发展海上风电、核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制氢,集约化发展生物质制氢、电解水制氢,推动电氢氨醇一体化发展。不断拓展氢能多元应用场景,优化氢能供给站点,推动氢能在重卡、物流等领域开放应用,有序推进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甘肃省人民政府、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网、重庆市人民政府网、贵州国资委、云南省人民政府、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广东省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海南省人民政府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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